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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本站 | 时间:2016/5/26 22:26:33 |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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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职业院校生物技术类专业的教学改革,提高该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经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以下简称“生物技术行指委”)常务工作委员会商议,决定启动生物技术行指委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项目申报单位:生物技术行指委(2015-2019年)及其下设专指委职业院校委员所在单位。

项目申报专业:生物技术类专业。

申报限额:每个委员单位限报一项。

二、申报内容

项目选题可以根据生物技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自主选择,确定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应结合生物技术类专业的特点,突出问题意识,强调研究的应用型、实践性和科学预见性;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项目主持人资格

1、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并实际承担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工作。

2、正在主持承担国家及省部同类课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正在主持本类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项目经费配套

1、本类项目均为自选自筹项目,生物技术行指委只负责立项,不提供研究经费。

2、要求项目主持单位对立项项目给予人员和经费的支持。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登陆生物技术行指委网站http://www.swjsjn.com在线填写《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并打印,壹式两份,学校盖章后邮递至生物技术行指委秘书处。

六、项目立项与研究时间

12016年度项目申报时间为20166171。项目经由生物技术行指委组织专家评审后在20168月初公布评审结果。

2、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年(2016年度项目实施时间为2016812017731)。研究周期超过2年以上不予立项。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

七、项目结项

1、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生物技术行指委秘书处提交项目成果。

2、经评审同意结项的项目,由生物技术行指委发结项通知书。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杰,18026267301

        郭利平,13660476901

生物技术行指委邮箱:swjsjn@126.com

生物技术行指委秘书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轻化工程系,邮编:510300

 

 

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6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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