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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3年工作要点

[ 来源:教育部网站 | 作者:不详 | 时间:2013/2/17 20:27:26 | 收藏本文 ]
  
制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基本标准。统筹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保障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强化规划、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综合运用法规、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多种手段。

  12.全方位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稳妥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涉外管理方面职权。加强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建设,完善多边和双边教育交流机制。提高公派出国留学质量与效益,加强自费出国留学服务管理。采取措施吸引境外学生来华留学,扩大来华留学规模。引进一批境外高水平大学来华合作办学。加大引进国外专家工作力度。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实施《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研究制订高校赴境外办学的指导意见。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教育国际规则制定。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三、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3.办好学前教育。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各地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办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推动各地制定和完善扶持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

  14.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各地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配套政策。印发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研究制订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开展对省级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修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制订义务教育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初步建成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研究制订解决大城市中小学“择校热”的措施。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

  15.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和普通高中教育专题规划。指导各地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高中学校特色建设。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及课程标准。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等项目。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建设现代职教体系。制订中高职教育衔接计划。研究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互沟通的制度。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印发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修订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国家级重点学校持续发展和动态调整机制。印发首批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修订高职专业目录,发布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部分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推进课程体系建设。规范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印发并实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规划(2013-2015年)。印发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研究制订职业院校管理水平评估方案。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加强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国家示范高职、中职学校建设,继续实施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加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继续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1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优化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类型、层次结构以及高等教育区域布局。完善学校建设标准体系,引导不同类型高校科学定位。制订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加强对“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分类管理和指导,继续推进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重点学科。部署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继续实施好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目录(2012年)。发布实施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制度。大力推动临床医学硕士等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完善研究生分流制度,建立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制度。

  18.全面提升高校科学研究水平。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研评价改革试点,持续推进科教结合。实施高等学校“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发展前沿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建立若干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建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鼓励并引导高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启动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普及读物项目、专题数据库建设计划等。加强境外基金会资助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开展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表彰活动。

  19.组织实施好“2011计划”。认定一批“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协同创新中心。深入推进科研评价、人员聘用、人才培养模式、科研组织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对地方和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和协同创新绩效评价机制。结合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体系建设。

  20.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印发继续教育专题规划和推进社区教育的指导意见。开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与创新试点工作。提高现代远程教育质量。推进开放大学建设试点。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的研究与实践。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开放联盟、大学与企业继续教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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